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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阳光照亮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之路 ——菏泽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改革纪实

时间:2021-11-23     

  “我想跟爷爷奶奶在一起!”小雨(化名)大声向法官说。近日,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由东明县妇女联合会申请、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事情发生在8年前,小雨的父亲于2013年9月6日在一起事故中意外触电身亡,小雨的母亲张某云带着年幼的妹妹另嫁他人。改嫁后这些年,小雨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张某云从未对小雨尽到监护抚养职责,致使小雨生活困难无着落,不利于其今后的健康成长。东明县妇女联合会向法院申请撤销张某云的监护人资格,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


  考虑到小雨已年满八周岁,法院受理该案后,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及时与小雨沟通,小雨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且这些年来小雨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他们亦具备抚养能力,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原则,法院当庭宣判撤销张某云的监护人资格,同时指定小雨的祖父母作为小雨的监护人。


  近年来,菏泽法院秉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少年审判宗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健全完善少年审判制度体系,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健全机构设置,织密少年法治保护网


  2020年12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后,菏泽中院立即召开全市法院少年法庭筹备会议,于2021年2月7日举行全市少年法庭集体授牌仪式,这是全国第二家少年法庭县市两级法院同时挂牌,率先在全省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推进少年审判专业化、职业化。其中,菏泽中院、牡丹区法院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少年法庭。


  为实现上下统一归口管理,菏泽中院设立了全市少年法庭指导办公室,对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庭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规定》《判前考试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文件,为少年审判实践提供制度支撑和规范指导。推动少年审判专业化、职业化,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富有创新意识的法官从事少年审判工作,鼓励少审法官参加在职深造、业务交流培训和心理咨询师考试,不断提高少年司法能力水平,据了解,全市法院十个少年法庭已全部配备了专业少审法官,有8名少审法官取得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


  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沟通,从侦查、起诉、社会调查、审判、社区矫正等环节,形成政法一条龙服务体系及预防、安置、帮教为一体的“社会一条龙”工作体系,开辟少年审判绿色通道。


  坚持特色柔性审判,打造少年审判新特色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菏泽法院积极探索,形成了一套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制度。


  践行“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原则,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暴力性犯罪坚决予以严惩,对符合犯罪记录封存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实行一人一封。对涉少的民事案件,尤其是涉及抚养、继承等民事案件,贯彻“积极优先亲切关怀”的审判理念,强化调解,将服判息诉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据了解,今年来,全市少年法庭共调解各类涉少民事案件70余件,少年法庭特色审判成效显著。


  为了减少庭审现场剑拔弩张的氛围,对未成年人幼小心灵的影响,全市十个少年法庭全部设置了圆桌法庭,营造宽松和谐庭审氛围。实施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依法及时指定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化解家庭矛盾时,菏泽中院积极探索有效化解方法,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探视、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中,推行“心理缓和法”和“矛盾疏导法”,努力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将心理疏导贯穿在整个调解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家庭矛盾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促进家庭和谐。与此同时,向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组织借智借力,做好庭前社会调查,将社会调查结果作为量刑、法庭教育、跟踪帮教的重要参考。菏泽中院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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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设置圆桌法庭,营造宽松和谐庭审氛围


  延伸审判职能,引领护航少年健康成长


  “姐姐,我考上大学了!”18岁的小刚(化名),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就第一时间拨打了菏泽中院“莉姐”的电话,激动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一直关心他的姐姐。


  两年前,正在上高一的小刚学习成绩非常优异,同时也是一个讲义气的孩子。一次在帮助同学“出头”的过程中,一时冲动参与了聚众斗殴酿成大错,被判缓刑。事情发生后,小刚开始堕落自卑,不愿出门见人,也放弃了学业。为了让小刚重新树立起对生活、对学习的信心,承办法官于莉主动帮忙联系100多公里之外的一所学校,先后10余次主动上门安慰劝解小刚勇敢面对人生,重拾信心勇气。终于感化了小刚,重新走上了学业的道路,聪明的小刚入学后勤奋努力学习,终于取得了好成绩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出现了前面所述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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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案后回访当事人,及时跟进了解生活及思想状况


  对“失足少年”悉心帮教,为“迷途者”点亮心灯,菏泽法院主动延伸少年审判职能,打造“帮教、成长、教育”三大平台,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打造帮教平台。实行“法庭+家庭+矫正机构”帮教机制,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实行跟踪帮教制度,对判处刑罚的未成年被告人实行判前执行建议与判后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制度,及时了解帮教对象的生活及思想状况,加强法治教育,避免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打造成长平台。菏泽中院与妇联、团委共建“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站”,推进未成年人的复学、就业等再社会化进程,对尚未完成学业或有就业愿望的未成年被告人,通过提出司法建议、积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企业等形式,帮助其获得继续学习、就业培训的机会。据统计,近年来,共有27人重新走进学校完成学业,参加技能培训、实现就业共计55人次。打造教育平台。为强化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菏泽中院与辖区学校共建法治教育基地,实施“阳光普法”工程,选取优秀少审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把“模拟法庭”开到孩子中间,把法治教育搬到了课堂。组建全市“少审法官宣讲团”开展送法进校园,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结合《民法典》、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法治宣讲,实现了普法教育的全覆盖。通过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报道典型案例,制作专题报道,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庭审进校园”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知识灌输,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已开展各种宣讲活动50余次,受众学生近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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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来自菏泽市实验小学的近百名小朋友走进法院,参观法院文化墙、体验模拟庭审,听法官讲解法律知识,上了一堂生动丰富有意义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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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 7月16日,市法院联合共青团菏泽市委组织开展了“彩虹伞·守护菏苗”青少年法治宣讲走进“小荷学堂”法治宣讲活动。


  “下一步,菏泽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创新推进少年审判工作,提升青少年权益保护水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好法治环境。”菏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说。


  (菏泽中院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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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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