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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执行人李月风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无影山东路支行与被执行人李月风、王先明、张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1、(2021)鲁0105执351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载明:“查封被执行人李月风所有的,济房权证槐字第126986号不动产权证书项下,坐落于济南市槐荫区南辛庄西路50号嘉和馨园小区3号楼4-602室房产”。2、(2021)鲁0105执3513号腾房公告,载明:“责令被执行人李月风及房屋居住人于2021年12月23日前腾出上述房屋并清空室内物品,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室内物品将按遗弃物予以处理,处理产生的费用由物品所有人负担”。3、送达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对济南市槐荫区南辛庄西路50号嘉和馨园小区3号楼4-602室房产询价报告,分别询价为2777737元、2786225元、2912987元,如对报告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日内通过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向询价平台书面提出。4、(2021)鲁0105执351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李月风所有的,济房权证槐字第126986号不动产权证书项下,坐落于济南市槐荫区南辛庄西路50号嘉和馨园小区3号楼4-602室房产”。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实习编辑: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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