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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选评估机构通知书本院在执行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与王素珍、宗佩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过程中,需确定宗佩山名下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朝山街27号4层、5层(产权证号:历087037,建筑面积:352.75平方米)的财产处置参考价,因上述财产存在定向询价及网络询价不能的情形,现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十六条规定,通知各方当事人:一、请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本院从最高法院资产评估机构库中协商确定三家评估机构以及顺序;二、本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双方当事人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无法到本院协商一致,本院将采取摇号方式在最高人民法院资产评估机构库中随机确定三家评估机构以及顺序。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