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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狂飙群众举报 连夜出警依法查处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莱芜区大队城区中队凌晨接到举报及时成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有效制止和消除了事故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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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9日凌晨1点45分,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莱芜大队城区交警值夜班时接到群众举报,一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警情。接警后,民警边子荣、张君毅、杨文,从被窝里爬起来,迅速出警到达现场,详细了解情况以后,通过电话联系等锁定被举报人,火速赶到羊里东留村河道治理工地控制被举报人,将其带回案发地点,调取监控录像,并对一身酒气的被举报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10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因涉嫌醉酒驾驶带至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抽取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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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现有证据,在对其开具相应法律文书后,民警将该驾驶员带入办案区进行进一步调查,连夜制作询问笔录,经确认,嫌疑人朋友已将涉案车辆开走。  
  此时已凌晨4时,民警马不停蹄经不懈努力,于早6点40分找到该案涉案车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莱芜交警提醒大家:人人都要认识到酒醉驾的危害,发现此类行为及时制止,可拨打122电话进行举报。酒后开车害人害己,请务必谨记,杜绝酒驾,自我约束,相互告诫,切莫侥幸! 
  饮酒后,驾驶人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感觉和运动器官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此外,饮酒可使视力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不能发现和正确辨别、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变窄,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不管是心存侥幸还是自恃驾车技术高,酒驾醉驾都将受到法律严厉惩罚!(通讯员:杨瑞圆)


供稿电话:18753189768

实习编辑: 刘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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