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程度而言,高速公路自带催眠功能。由于高速公路路域环境单一,交通干扰少,行车速度稳定,行车中的噪声和振动频率小,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车的时间一旦过长,就极易产生单调感,从而困倦瞌睡,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痛、反应迟钝、驾驶不灵活等疲劳驾驶现象,俗称“高速公路催眠现象”,极易造成驾驶事故。近期高速公路车流量持续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
2月8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莱城大队接报警称雪野停车区内发生刮擦事故,需要民警处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询问得知,19时25分许,驾驶员付某驾驶车辆沿G2京沪高速上海方向行驶至雪野停车区内打算短暂休息,在停车过程中由于观察不周,车辆操作不当碰撞停车区内正常停车状态的轿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经调查判定当事人付某负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车过程中注意力高度集中,到了服务区会出现到了安全地区的心理暗示,有时会放松警惕。在停车区、服务区也要注意行车安全,车辆进入停车区、服务区后应严格按照地面的行驶标志行驶车辆,同时停车区、服务区内要按规定停车,并注意周边来车情况,及时避让,切记随意变道。
供稿电话:18753189768
实习编辑:刘淑梅